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优先购电计划管理的通知
来源:宏伟发电机租凭 发布日期:2019-02-24 浏览:次
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贷委员会(ICC、ICT办公室)、能源局和国家能源管理局调度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中国环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州核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英纳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深化供电侧结构改革,推进电力系统改革,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几点意见精神,积极推进电力系统改革。n《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中华[2015]9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关于按照《发展和改革子午线》[201]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5]2752,以下是关于规范优先生成和采购计划管理的通知。
一、充分认识建立和完善优先生成和优先购买制度的重要性
(1)发电优先制和购电优先制是贯彻电力体制改革精神,提高政府公益性监管服务职能的重要措施。优先发电是实现风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保障获取,保证核电、大水电等清洁能源全面安全运行,促进调峰、调频等调节电源稳定运行的有效途径。优先购电是保障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事业用电安全可靠的必要措施。优先发电和购电,使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同时,更好地促进高效市场,与政府相结合,确保电力系统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二)地方政府部门和电力企业要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改革。电力系统,总结开展优先发电和优先购电工作的经验,加强实施措施,规范工作程序,加强优先发电和优先购电。优先采购计划管理,加快建设适应市场化改革的电力运行管理新模式。在电力现货市场试点领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计优先发电和优先购电方案的改革路径。
(3)建立健全优先发电和优先购电制度,坚持安全可靠的原则,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促进电力安全可靠水平的提高,坚持为实现绿色发展,实施国家能源战略,大力促进清洁能源的吸收,促进电力工业的绿色发展和能源结构的优化;改善民生,保障电力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保障用电再利用。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事业;坚持市场导向,只保留必要的优先发电和购电计划,以市场导向方式积极实施优先发电和购电计划;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到各地供求形势和供电节点。结构和用户结构的实际情况应采取差异化措施。
2.第2条。严格界定适用范围,科学制定优先权产生和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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